公棚30%保证金“监管”措施之商榷

2024-04-24 12:36:09.0   (7859次)  作者:叶正积

今年2月7日,中鸽协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信鸽竞赛涉赌问题的整改要求,制订了《中国信鸽协会公棚竞赛规程模版(试行)》文本,其中第十一条“竞赛办法”第十三款中:“申请竞赛时,须将奖金总额的30%汇入三方共管账户,清棚缴费结束后,7日内,将剩余全额奖金汇入三方共管账户”。

笔者认为,此举确是管理公棚行为的一大进步。但尚有漏洞,“申请竞赛时,须将奖金总额的30%汇入三方共管账户”,这不会有问题,因为没有汇入这30%,则不会给予批准。但剩余的70%奖金保证金,在没有监督的环境下,每个公棚都很自觉地存入“三方共管账户”,那就有些不现实了,这最终仍然会有参赛鸽友拿不到全部奖金的问题存在。从“模版”文中,看到剩余的70%存款要求比较软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不科学,值得商榷。

就此,本文就保证金的具体做法,谈一点自己不成熟的想法,供公棚老板和各级信鸽协会参考,抛砖引玉,亦请广大鸽友谈谈自己看法,以求集思广益,争取使“监管”措施尽善尽美。

在发稿之前,我征求了个别公棚老板的意见,有人认为,要使鸽友的权益不受损害,公棚的保证金就是要达到奖金的100%,这样才能使参赛鸽友放心。但是,能自觉交足100%保证金的公棚会有几家呢?好像不怎么现实哦。

笔者了解到,有些公棚苦于经济能力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无能为力;也有个别公棚则与当地鸽协关系处理不好,鸽协不给予作为第三方监管单位,导致即使有资金存入银行,鸽友不予信任,造成收鸽有难度等。原因种种,现象不一。

笔者认为,我国的公棚就是企业,实行的是企业行为。我是一位长期在以报道非公有制经济新闻为主的中央媒体——《中华工商时报工作的退休记者,又生长在中国民营之都——温州,我深深体会到企业家创业难、办一个企业实属不易,最关键的就是融资难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然而,我们的公棚竞赛风险保证金虽说是30%,但其数额不菲,大额资金被困为“死资金”,那一些企业生存就难了。全国像天津天野等一些出手就存100%保证金的公棚,这样有经济实力的确是为数不多。这竞赛风险保证金真的会难倒不少公棚,不交这“公棚竞赛风险保证金”,缺乏鸽友的信任度,开不了棚、收不起鸽子;交“公棚竞赛风险保证金”,自己资金周转又无从入手,陷入周转资金困难的境地。

为解决企业资金被困和参赛鸽友的后顾之忧问题,我在这里抛砖引玉,提出一个不成熟的做法,以飨读者讨论。

我建议,改变前期存在银行被监管的“死资金”做法,在公棚赛鸽飞完收费站,清棚后开始收取鸽友的鸽子参赛费时,公布一个统一交纳参赛费只进不出的账号,由信鸽协会或公证部门(我个人认为,交公证部门依法监督最合适)甚至可以由鸽友代表参与监督,待决赛结束发放奖金时,再依程序从银行里解冻提取,用于发放奖金等费用。这样,即使公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鸽友投入的参赛费就能分文不少地收回。这样,即使鸽友的利益得到了完全保障,又可以极大地缓解公棚前期资金困在银行,出现资金运作困难的问题。

说得简单点,这种做法,既盘活公棚的自有资金,减轻公棚沉重的经济负担,又有效地保证鸽友怕公棚卷钱跑路或亏损赖账得不到应有的奖金等等的问题,使鸽友的投入丝毫不会受到损失。

可行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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